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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是投资早教托育的最佳时机

  目前,我国0-3岁宝宝早教面临的问题,是“政府缺位、市场失灵、社会失职、家负全责”的失衡状态。


  但可喜的是,今年的两会期间,有关“建立0到3岁托幼服务体系”成为了从事教育事业人的热议话题。


  据调查,华邦优师发现国内当前多数幼儿园仅接收3岁以上幼儿,在孩子入园前长达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里,婴幼儿的照料仍需家庭承担。


  城市35.8%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存在托育需求,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.1%。


  2017年,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天津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四川四省市进行了问卷调查,调查显示,近半数家庭有0-3岁托育服务需求,双职工家庭需求更高。希望将3岁以下孩子送至托育机构的占48.2%,父母均工作的双薪家庭为50.2%。母亲正处于孕期的比例为51.5%。但在巨大的需求背后,是托幼市场的空白。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开展的调查显示,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.1%。而在经合组织国家,2005-2014年10年间接受正规托幼服务的3岁以下儿童占比从26%提高到34%。

华邦优师认同针对国内托育市场现状,人大代表认为,应尽快出台关于托育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,给予托育机构合法的身份地位,明确教育部门为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,明确托教制度、人员培训和管理、托育机构设置的硬件设施等方面的内容。制定托育机构扶持政策,重点对社会力量申请开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所遇到的经济、财力、场所、人员等困难,在政策上给予支持、指导和帮扶。激励辖区内有条件的幼儿园、早教机构向下延伸,推动建设一批示范性0至3岁婴幼儿托育所,让3岁以下的婴幼儿有学可上、也有地可玩。

“三岁以下婴幼儿的身心发育尚不完善,容易发生意外方面的情况。”人大代表认为,应该建立并推广婴幼儿托育意外保障制度。比如规定社会托育机构应与保险公司合作,建立专项的托育意外保险,以减轻社会托育机构的经办风险,从而更好地保障社会托育事业的健康发展。托育意外保险基金可采用政府补助一部分,个人承担一部分的方式进行缴纳。另外托育意外伤害也可以作为医保的新设险种之一,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。这样更有助于保障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接受社会托育服务。


  其次,华邦优师小编也赞同在近期两会上,总理在报告中提到,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,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,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,加强儿童安全保障。

  这个信号对国内托育事业来讲无疑是一剂强心针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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